随着IT外设市场的蓬勃发展,液晶显示器正逐步取代原有的CRT显示器,走入千家万户。如今的消费者再也不用烦恼,当初仅有的几个液晶显示器品牌如今已经发展到数十家,不仅在产品的品质上有了巨大的提升,而且价格也越来越实惠了。不过随之而来,新的麻烦也产生了:液晶产品的同质化日益严重,广大消费者在众多液晶产品的包围下,好像走进了品牌的迷宫,到底是买贵的大牌子,还是花小钱买不知名的产品图便宜?液晶显示器的购买似乎进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
作为知名品牌的美齐显示器(JEAN)向广大消费者提出了一个忠告:液晶显示器品质最重要。无论市场产品的品类有多少,只要消费者从厂商配套的服务条款上下功夫,就能具备一双“火眼金睛”,看到产品的实质。看服务说来也简单,其实只要把握住以下几点,消费者就能对市面上鱼龙混杂的液晶显示器“明辨是非”,放心购买。
“火眼金睛”第一式:售后服务要三包
其实早在2002年,我国就出台了关于《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对显示器产品的三包做出了详细的解释。消费者在购买时,对市面上各类产品的售后服务条款尤为注意的有以下三个数字:7天,15天,1年。他们分别代表了液晶显示器包退、包换和包修的时间期限。作为国家制定的“三包”标准,这也是显示器厂商必须遵守的起码条款。消费者可以此为基准选择合格品牌的产品。当然,市面上也有不少实力强劲的厂商,能提供更长时限的“三包”服务,只要价格实惠,这样的服务对消费者来说肯定是多多益善。
美齐在这方面就值得信赖。如今,美齐显示器产品跨越了15到22寸的全线产品,从较早的JT166K到最新的可以满足高清显示的JT229ZP,产品线可谓日益丰满,为消费者提供了充分的选择。每一款美齐产品,从生产到出售,经过了严格的产品检测,符合国际ISO的各项标准。除了满足国家要求的三包条件外,美齐显示器的包修的时间期限远远高于国家标准,达到了3年,这是不少国际知名品牌都无法承诺的服务。
“火眼金睛”第二式:健康环保要承诺
目前市面上有不少价格特别“实惠”的液晶显示器,让不少消费者心动不已。这类产品与主流显示器之间的价格差往往也让大家心生疑虑,这让人不禁想套用小品《卖拐》中范伟的搞笑流行语:同样是“液晶显示器”,差距咋这么大呢?其实说来很简单,便宜的离谱的显示器采用的材质有问题。这些产品往往采用便宜的铅、汞等材质作为零件的焊点,以降低成本。众所周知,显示器和人们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如果不采用健康环保的材料,肯定对身体会有极大的影响。为此,消费者不能贪图便宜,一定要仔细辨别液晶显示器的材料组成。采用健康环保材质的显示器会在产品说明书上对材质有明确的说明,消费者在购买时只要时刻绷紧这根弦,记得买前一定看一看,往往就能把住健康这道关。
在环保健康方面,美齐也和业内不少知名的品牌一样,走在前列。美齐显示器采用无铅、无镉、无汞的材料制造,在产品的各个生产流程中,美齐充分体现了对健康环保的关注。从显示器的电池、颜料、喷漆,到外部电缆、塑料元件和外置电源,美齐显示器均做到了无铅制造。美齐也在显示器行业中和其他知名的国际品牌共同提出了先进的健康环保设计理念,使长期使用电脑与显示器的广大用户可以从此高枕无忧,尽情享受现代科技带来的神奇与便利。
“火眼金睛”第三式:所有服务要落地
看到前面两条,不少消费者可能要说,所有这些服务和承诺好是好,可是要是真的出什么问题怎么办?这时候就需要消费者核对产品的保修卡。保修卡是厂商就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一个质量承诺,具有法律效应。在保修卡上一般还会有维修机构的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一般具有较强实力的生产厂商其维修机构在数量上较多,普遍达到30多个,而分布的地点往往也是全国性的。通过保修卡,消费者往往可以对厂商的售后服务能力有一个直观的判断,从而更加放心的购买。
美齐在服务落地方面也称得上“让消费者放心”的厂商。作为国际知名品牌,美齐目前在中国已经拥有多达42家售后服务点,覆盖了从西北到东北,从华东到华南的7大区域,向中国各地的用户提供全面、完整、优质的产品售后服务。无论从售后服务点的数量还是覆盖面的广度都高于其他不少知名品牌。而美齐向中国市场推出Q-Service速保服务(Q代表Quick、Quality),更是将售后服务业务的整体水平又提高了一个台阶。总部位于上海的Q-Service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对美齐中国地区售后服务进行管理与协调。这种不卖产品而先设维修服务站的做法,也充分印证了美齐的雄心与实力。
随着液晶显示技术的不断进步,技术与服务相结合的综合价值正逐渐成为液晶显示器市场竞争的主要诉求。从感性消费不断向理性消费发展的广大用户,用更为挑剔的“火眼金睛”对液晶显示器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不断满足消费者需求的道路上,美齐等一批国际知名厂商做出了榜样。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会有更多的厂商不仅把产品品质作为突破的重点,同样也会下大力气把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液晶显示器市场呈现更多完美的产品。
(新闻稿 2007-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