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苹果以所谓的“违背商业秘密”为由将几个博客网站告上法庭,没想到如意算盘没打成,扔上天的石头却砸到了自己脚上。美国一法院判处苹果公司败诉,并要求他们像原来的“被告”进行赔偿。
这桩案件最初起源于这两个网站发布的一幅图片,关于一种代号为“Asteroid”的实验产品。苹果起诉了这两家网站,并要求他们交出“泄密人”的资料。起初苹果是占优势的,法院认为,美国保护记者的法律并不能保护这两个网站和他们的线人。
原来的被告分别是AppleInsider和PowerPage,美国圣克拉拉法院判处苹果向他们赔付70万美元的法律相关费用和“损失费”。这两个网站虽然遭到苹果的控告,但在电子边界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EFF)的帮助下,他们打赢了这场官司。
不过一年之后案子有了转机,他们称他们的博客是公开出版物,并且网络记者拥有和物理出版物相同的权利,最后情况完全倒向网络媒体这边。“我们很高兴获得这些钱来继续维护数字版权。”EFF的一名发言人说,“更重要的是,这场胜利表明在加州,网络记者和传统媒体的记者一样会被法律保护。”
(200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