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里,不少草根阶层为了出名,曾经上演过一幕幕 “和名人打官司”的剧目。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官司”风波不仅仅在民间和娱乐圈流传,一些企业为了吸引用户“眼球”,也开始用上了这种“推广”手段,频频找行业内的知名企业或者“领头羊”开刀。
不论是年初口水一般的诉讼大战,还是年末的“侵权”纠纷,双方的是非曲直先姑且不论,其背后统统都离不开一个主题:炒作。
也许有人会说,难道作为企业,我们不应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正当权益吗?的确,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企业利益无可厚非,也是完全正当的,但是,如果把“打官司”这件事本身在媒体上大肆宣扬,不断炒作,其背后的用心就不问可知了。
此前不少圈内人士专门总结过,无论是和名人打官司,还是和名企打官司,都是有利可图的事情。因为诉讼方可以借势发挥,在媒体报道的时候增加自己的曝光率,变相提升知名度。因此,无论是名人和名企,和他们打官司,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这要这场官司被人们所关注,自己“出名”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而且,即便输了,也可把自己扮演成弱势群体,未能得到公正的待遇,从而博取人们的同情。
既然想透了这方面的好处,所以我们往往能看到,在各种“官司”事件中,“草根”一方肆无忌惮,和“名人”一方的忍气吞声。这种热闹如果发生在娱乐圈,原本也无甚大害,因为这本身也是一种“娱乐”,无非给大家增添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但是,如果行业、企业市场上也刮起这种“官司炒作”之风,并且大家都热衷于此来提升自己的市场知名度,不再把主要精力放在扎实的技术研发和用户服务上,那最终的结果,就绝不仅仅是“娱乐观众”那么简单,其危害的,不仅仅是相关厂商输赢胜负的利益,更是众多用户乃至整个行业的利益!
所以,厂商如果真有法律上的纠纷,就应该规规矩矩地去走法律程序,“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不要寄望于以“官司”作为手段,炒作市场、愚弄用户,一时的“热闹”可以忽悠一时,但不能忽悠一世。
比起国外软件产业,咱国内的软件产业已落后了,特别是正在发展的IT运维管理行业就更需要勤恳耕耘,把精力投入到切实工作中去,珍惜已有用户的信任,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用户的满意度上,虽然这一条路缓慢而艰辛,但是,“人间正道是沧桑”,也唯有如此,一个真正的,值得用户和市场尊敬的企业才能诞生并且基业长青。
(新闻稿 200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