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4月30日,中国P2P平台已超过2500多家,其中正常运营的达1893家。庞大的资金流涌向P2P平台,因此,资金安全成为全行业关注的焦点。监管层曾多次明确表示,要求P2P平台的资金必须进行独立托管。因此,很多P2P平台选择了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托管。但作为P2P平台增信手段之一的第三方资金托管也并非万能药,仍然挡不住平台跑路事件的频发。
深圳市人大代表、迪蒙网贷系统CEO向隽表示,P2P公司对开设在第三方支付上的账户拥有控制权,可以提取资金,因此某些居心不良或者经营不善的P2P公司钻漏洞携款潜逃。但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资金托管缺乏规范性,存在诸多漏洞。
首先是第三方支付行业本身不规范。如2014年9月,央行就曾在银行卡收单业务上以未审核商户准入资格导致大量虚假商户入网、交易监管不到位、风险处置不力等原因处罚了4家知名第三方支付机构。
其次第三方支付资金托管业务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政策来明确。对比成熟的证券资金托管规则制度,目前已出台多条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可见,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托管缺乏规范且成熟的规章制度政策,使投资人对其有着很大的顾虑。
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做指导,没有相关法规授予监督权力,换而言之,第三方资金托管业务没有相应的托管资质。同时,托管流程的标准性及合规性无从确定,即便P2P平台在第三方支付机构资金托管,也大都是支付公司按照P2P平台的指令进行操作,因此,也就难以杜绝自融、虚构假标、跑路等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第三方支付除了资金托管资质被质疑外,其系统安全性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平台所有的借款人、所有的交易记录来往的信息都在第三方支付,按照现在的模式一家平台只能固定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如果他们出现系统问题,P2P平台的业务就要停止,而停止业务对于平台的用户也会造成损失。
在向隽看来,相比第三方支付,银行更有公信力,它的托管业务是有相应的法律条文作指导的,从背书的角度毫无疑问优于第三方支付。“银行从事资金托管业务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但第三方支付参与企业资金托管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向隽说。
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曾公开表示,P2P的资金托管应该在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资金托管容易造成风险传递、风险溢价,而这两种风险叠加有可能会数倍放大行业风险。
而近日媒体报道出的网络借贷业务监管草案,也规定P2P平台选择不具有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将来监管层一定要银行来做监管,那么一方面可以为P2P平台的高风险借贷提供有力增信,另一方面也有望逐渐解决“资金跑路”频发的行业困局。
“银行是全牌照的,有资金托管资质、独立的资金托管部,在资金托管上经验丰富,而且其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更强、公信力更高。因此,相比第三方支付,它更规范。”向隽说。
(新闻稿 2015-05-14)